未完成的发明,因不具备专利法要求的实用性,在各国专利法中都不授予其专利。根据完成发明的人数,可将发明分为独立发明和共同发明。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发明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如根据发明完成的状况,可分为已完成的发明和未完成的发明。根据发明人的国籍划分,可分为本国发明和外国发明。但发明专利申请人的权利基本是相同的。根据发明的权利归属划分,可分为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根据发明间的依赖或制约关系划分,可分为基本发明和改良发明。广州正穗小编为您详细的整理了我国发明专利划分的三大种类!
产品发明,是指通过人们的智力活动创造出各种前所未有的新产品。需说明的是,各国专利法对产品发明的保护范围都有一定的限制,并非所有产品的发明都能取得专利权,如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共利益的产品发明,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均不能获得发明专利。专利法上的产品可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台设备或机器中的零部件。产品的发明,又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制造品的发明摇如各种机器、设备、装置和各种用具等。
2、物质的发明摇如化学物质、药品、食品等。
3、材料的发明摇如玻璃、陶瓷、人造金刚石、人工合成胰岛素等。
4、产品新用途的发明摇这是在不改变物品固有的性质和状态下,揭示出该物品前所未有的用途和功能。如发现木炭可以用以制造火药。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发现了一种完全处于自然状态下,未经过任何人工加工、创制的前所未有的新物品,则不是产品的发明,而属于科学发现。
(二)方法发明
方法发明,是指将一种物品或者物质改变成另一种状态或另一种物品或物质所采取的步骤或技术手段的发明。方法发明的保护始于员怨世纪中叶,但目前世界各国对方法发明的保护程度不尽相同。如美国只保护方法发明本身,不保护因该方法而产生的产品,而德国及我国的专利法则不仅保护方法专利,而且也保护依照该方法生产的产品。方法发明包括:
1、制造方法发明摇如制造彩色胶卷、制造特种用途的钢材等的方法。
2、化学方法发明摇如人工合成纤维的方法、合成树脂的方法等。
3、生物方法发明摇如杂交水稻培育方法、人工珍珠的培育方法等。
4、其他方法发明摇如通信方法、测量方法、分析方法的发明等。
(三)改进发明
改进发明,是指对已有的产品发明或方法发明所作的实质性改新的技术方案。改进发明和产品发明、方法发明的区别在于,它并非是新产品、新方法的创造,而是在已有的产品或方法的基础上提出的实质性革新技术方案,是对现有发明在技术上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改进发明能够给已有的产品和方法带来新的特性或促使其发生部分质变,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原发明的本质属性。如爱迪生发明了白炽灯,美国通用电器公司发明了给白炽灯充惰性气体改进了白炽灯的生产方法,使这种灯的质量和寿命得到明显改进,效益大大提高。这就是改进发明。现在很多国家都把改进发明作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如美国、加拿大、印度等国。
而我们现在所熟悉的专利制度,一直到1980年才开始正式筹建。在此基础上,1984年3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并于1985年4月1号开始施行。
所以说,我们现在所熟悉的专利法,并不是我国专利方面第一部法律。并且,也已经不是1984年由人大常委会颁布的那一部了。因为在这30年左右的时间里,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专利法已经经过了三次修正,并且已经开始准备进行第四次修正。
第一次修正
1992年9月4日,根据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第二次修正
2000年8月25日,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6号颁布,并于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次修正
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现行《专利法》共有69条规定,此次修改新增了7条,修改了29条。
第四次修正的准备工作也已经开始,早在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启动了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研究工作。今年3月20日,《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式发布,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专利法修订草案被列入该计划中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所以说,专利法的第四次修正,也将很快完成。
1985年、1992年、2000年、2008年、2017年,从专利最初的颁布和每一次修正的时间可以看看出,专利法每过8年左右会进行一次修正。专利作为创新的产物,和高新技术息息相关,处于飞速发展进步的过程中。专利法为了更好地保护智力成果,也在顺应潮流进行不断的完善。了解了专利法的前世今生,其未来还需要大家共同去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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