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14年5月1日起,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以及已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的变更、合并、注销、结算等事宜由商标代理机构自行向商标局办理。
二、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备案应当使用商标局发布的统一书式,按规定报送备案信息,并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已备案商标代理机构继续有效。
四、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备案的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商标网(http://sbj.saic.gov.cn)”《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
五、2014年5月1日前,工商总局及商标局发布的关于商标代理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其规定与《商标法实施条例》及本通知内容相抵触的,遵照《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通知要求执行。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 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网站投稿!http://www.zhengsui.net/ 联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
价格透明
明码标价无隐形收费
信息保密
所有客户信息严格保密
进度掌握
全程跟进办理流程
售后无忧
专业顾问全程跟进
友情链接:
注册广州公司| 广州专利申请| 正穗香港公司注册| 广州公司注册| 进出口许可证办理| 广州税务筹划| 人力资源许可证| 广州商标注册| 记账公司 | 外资公司注册| 广州办公室租赁| 广州商标注册| 广州公司注销| 深圳注册公司| 广州公司注册| 深圳公司注册| 梅州公司注册| 汕尾公司注册| 惠州公司注册| 注册广州公司| 注册公司地址| 韶关公司注册| 广州个税申报| 广州税务筹划|地址:广州天河区车陂大岗路2号联合社区1B栋2楼整层
2004-2023 广州正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16043017号